嘉兴市级机关公务员调任审批操作规程

点击:1154 发布时间:2018/8/17 15:20:29

嘉兴市级机关公务员调任审批操作规程

 

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,下同)科级公务员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,下同)调任工作,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,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、《公务员调任规定(试行)》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规程。

一、转任对象

国有企业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(试用期未满的人员和工勤岗位人员除外),调入市级机关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。

二、报批程序

由拟调入部门(单位)审核后行文,并将有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、市人力社保局审批。

三、报批材料

(一)报批调任的函。

(二)《公务员调任审批表》或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(单位)工作人员调任审批表》一式4份。

(三)《公务员调任申报表》。

(四)调任人员考察材料、公示情况、体检表和国有企业、事业单位任职文件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户口簿复印件。

四、函、审批表的规范要求

(一)函

1、标题

标题为《关于要求办理XXX同志调任手续的函》。

2、正文内容

正文应包括以下内容:编制、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数空缺情况及调任理由,对拟调任人员的考核意见等。 

(二)审批表

1、分类

拟调任为公务员的,填写《公务员调任审批表》;拟调任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,填写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(单位)工作人员调任审批表》。

2、填表要求

(1)“姓名”(包括少数民族译名)用字要固定。 

(2)“出生年月”、“参加工作时间”按公历填写到月。

(3)“民族”填写全称。

(4)“政治面貌”填写“中共党员”、“共青团员”、民主党派、“群众”,民主党派填写规范简称。

(5)“健康状况”根据转任人员身体情况分别填写“健康”、“一般”、“较弱”,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。

(6)“学历”填写“大学专科”、“大学本科”、“硕士研究生”、“博士研究生”。

(7)“调入单位规格”填写“正处级”、“副处级”等。

(8)“简历”从参加工作时填起,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,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,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(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,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),简历前后要衔接,不能间断(因病休学、休养、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)。简历中须写明单位名称和职务信息,在同一单位担任不同的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时,也须写明任职时间和职务名称。

(9)“奖惩情况”填写市(地)、厅(局)级及以上的奖励和记功;受过处分的,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,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。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,须填“无”。

(10)“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”参照上述要求填写。

(11)“调出(入)机关意见”和“调出(入)机关主管部门意见”填写“同意”、日期,并加盖部门公章。

 

附件:1、《公务员调任审批表》

2、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(单位)工作人员调任审批表》

3、《公务员调任申报表》

 

版权所有(2004-2024):嘉兴市继续教育中心 浙ICP备12015864号-2